2009年6月30日星期二

馬多夫: 被判150年監禁 法官斥罪行邪惡


馬多夫: 被判150年監禁 法官斥罪行邪惡
日期: 2009-06-30 HKT 03:17

美國650億美元金融詐騙案被告、納斯達克前主席馬多夫,在紐約聯邦法院被判最高150年監禁。

71歲的馬多夫將要在監獄度過餘生。

華裔法官陳卓光形容,馬多夫的罪行邪惡,無論家人或朋友,都沒有人為馬多夫求情。

案中受害人、馬多夫律師和馬多夫本人先後陳述,一共有9名受害人訴說了被騙情況。

馬多夫向受害人和家人道歉,承認犯了可怕錯誤,道歉已於事無補,又說為家人帶來恥辱。

經過一個半小時的法庭陳述,陳卓光宣判刑期,擠得滿滿的旁聽者,報以掌聲和歡呼聲。

法庭外聚集了大批受害者和記者。

判決結果公布後,不少受害者感到大快人心。

馬多夫在長達20年,以高額回報引誘投資者,利用後來投資者的資金償還前期投資者,製造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金融騙局,去年12月被捕,他今年3月承認11項罪名,包括證券欺詐、洗黑錢和作偽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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