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1日星期六

雷曼投資者敗訴不用向消委會繳款


雷曼投資者敗訴不用向消委會繳款
日期: 2008-11-01 HKT 10:04

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表示,如果雷曼投資者向銀行提出的訴訟敗訴,他們毋須繳付任何費用。如果投資者勝訴,投資者需要把索償金額的10%至50%,還給消委會的訴訟基金。

她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,訴訟基金以自負盈虧的形式運作,對於政府答允不設上限注資,她表示歡迎。

搜尋此網誌

網誌封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