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

消委會認為訴訟方式解決雷曼個案為勞民傷財


消委會認為訴訟方式解決雷曼個案為勞民傷財
日期: 2008-10-31 HKT 10:04

消委會訟訴基金委員會主席陳文敏表示,一直都希望銀行能夠以調解方式解決雷曼迷你債券的個案,形容以訴訟方式解決是勞民傷財。

陳文敏在本台節目中表示,過去數星期已接觸600多宗個案,從中挑選了50個具合理勝選的個案,再研究是否進一步行動,他解釋這是基於要建立一個有約束力的判例。

他又說使用訴訟基金打官司,若投訴人敗訴只需要付出約數百元行政費,勝訴的話就需要將部份取得的賠償撥入基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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