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

內地允許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


內地允許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
日期: 2008-10-19 HKT 17:21

內地傳媒發放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農村改革的文件,指當局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,允許農民以轉包、出租、互換、轉讓、股份合作等形式,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。

文件提到,有條件的地方,可以發展專業大戶、家庭農場、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,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,不得改變土地用途,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。

搜尋此網誌

網誌封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