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俊仁促范鴻齡辭去所有監管機構職務
日期: 2008-10-22 HKT 13:32
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建議,財政司司長根據《公司條例》142條,委任合資格的審查員調查中信泰富事件。
他對中信泰富董事經理范鴻齡昨日指,公司早前已諮詢法律意見,公司要平倉及處理有關的信貸安排,故沒有披露外匯投資策略改變感驚訝,認為事件有涉及內幕交易之嫌。
何俊仁認為,范鴻齡的解釋,只顧及公司利益,妄顧投資者利益。他認為對方欠缺公信力,要求范鴻齡辭去所有監管機構中的職務。
至於范鴻齡是否適合繼續擔任行政會議成員,何俊仁認為,范鴻齡應「知進退」,希望行政長官留意事件,作出明智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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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俊仁稱當局沒理由拖延調查中信泰富
日期: 2008-10-22 HKT 20:48
對於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表示,要等待證監會調查後,才考慮對「中信泰富事件」作進一步行動,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,財政司司長沒有理由拖延委任合資格的審查員去調查事件,因為事件涉及的人數及金額,備受公眾關注。
何俊仁相信,不難找到100名中信泰富股東向民主黨登記,並要求向政府提出申請徹查事件。
對於范鴻齡暫時離任多個公職,直至調查終止,何俊仁說,這是一個對的做法,他強調沒有要求范鴻齡他辭去行政會議成員一職。
但何俊仁指出,若日後監管機構認為他有犯規的嫌疑,或要進行紀律聆訊,屆時可能有辭職的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