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6日星期二

本港與越南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


本港與越南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定
日期: 2008-12-16 HKT 16:22

本港與越南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及防止逃稅協定。

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河內簽署協定時表示,今次協定讓從事兩地投資活動時,能更清楚確定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;同時亦有助加強兩地的經濟合作,及保障兩地政府的稅基。

在協定下,越南居民或公司在香港所繳的稅項,可以從越南就相關收入所徵收的越南稅中抵免,避免雙重徵稅。

另外,香港居民從越南國際航運收入和航空運輸賺取的利潤,須在該國課稅。在該協定下,越南將豁免航運收入的稅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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