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

林鄭月娥:合和二期計劃原址換地 經得起廉署考驗


林鄭月娥:合和二期計劃原址換地 經得起廉署考驗
日期: 2008-11-26 HKT 11:39

在立法會會議上,議員何秀蘭要求政府交代以甚麼準則,容許合和中心二期發展計劃,以換地方式換取堅尼地道一幅斜坡土地。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,發展商將擁有的5千平方米土地交出,換取原址一幅斜坡土地,有關土地不適宜公開拍賣,或以分割式的處理。

她強調,政府事前有作出估值,經得起廉署考驗。地政總署會聽取居民意見,以及在完成道路交通改善計劃,才落實原址換地。

對於個別的換地計劃,林鄭月娥說,現時有嚴謹和行之有效的程序處理,由地政總署專業人員負責,而她作為問責局長,從無參與補價的討論。

林鄭月娥說,發展商以94年獲審批的發展計劃作出修改,降低地積比率,並提供5880平方米的休憩空間,相信對居民有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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