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

梁鳳儀:本港金融機構監管制度穩健


梁鳳儀:本港金融機構監管制度穩健
日期: 2008-11-26 HKT 18:16

財政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表示,任何一種規管金融機構的模式都有利弊,何種方式最理想,國際間並無定論。她舉例說,英國實行了綜合監管模式十多年,在金融海嘯下,亦被批評有漏動,需要再檢討。

她又說,現時銀行業務多元化,除了普通的存貸外,亦包括投資及保險。監管機構,包括金管局、證監會、保監處及積金局,已簽定量解備忘錄,互相協調及溝通,就不同層面的工作,定期舉行會議。

梁鳳儀又說,金融海嘯下,金融機構面對前所未有的壓力測試,但機構資本充足,財政穩健,反映監管制度已發揮作用。不過,她認同雷曼事件引伸的問題,包括投資產品的規管及資料披露,都值得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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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會通過動議改革金融機構監管
日期: 2008-11-26 HKT 20:27

立法會通過動議,促請政府改革金融機構監管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表示,金融海嘯暴露了即使先進國家,監管金融機構的制度,仍需改善,本港會不斷完善監管制度,但不適宜盲從外國例子。

梁鳳儀又說,雷曼事件發生後,有人質疑由金管局監管銀行銷售投資產品,但證券行銷售產品,則由證監會監察,是否存在不同尺度。但她認為,兩者都是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,並無不同。

她又說,雷曼事件後,政府會作出檢討,包括資料披露及中介人銷售產品時,顧及客人的承受能力,但過份監管,亦要付出代價,扼殺投資者選擇,兩者必須取得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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